山东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山东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 2026-04-28 12:01:42
    来源:不落俗套网

    山东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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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财政厅印发通知,明确�𻂐񀙑日起提高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等人员待遇标准。

    此次标准调整,各类优抚对象待遇较上年度标准均有提高。

    其中,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根据残疾性质和等级分别提高至每人每�元�元;

    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分别提高至每人每�元、32928元;

    抗战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元,其他时期入伍的不低�元;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元;

    部分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提高至每人每�元;

    部分老年烈士子女等人员生活补助提高至每人每�元;

    �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年补�元。(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 田国垒 通讯员 陈国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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